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英文全称Financial Markets Authority,简称“FMA”。
在新西兰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结构中,存在着“双峰”,即2个主要的监管机构。一个是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另一个是新西兰储备银行(RBNZ)。其中,新西兰储备银行(RBNZ)具有谨慎监管的权力,监管银行业(包括金融公司和信用社)。而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执行对证券行业、财务报告和公司法律的监管,当然他也会对金融服务和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与此同时,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还监管证券交易、财务顾问和经纪人、受托人和发行人,其中也包括KiwiSaver及养老金计划的发行人。
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的功能并非是指导投资者进行资本投资和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任何一个监管者都不能防止投资者的所有损失。但是,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能够推动投资市场变得更加公平、高效和透明。
FMA历史
根据2011年的金融市场管理局法案,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于2011年成立。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取代了原来的证券委员会,并且接管了新西兰政府的经济发展部的一部分职能,比如FMA可以监管新西兰政府的预算,也履行了一部分公司注册处的功能。
目前,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所需的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FMA的自身收入;二是政府资金。FMA的自身收入包括FMA向财务咨询者和顾问公司所收取的费用,从而满足财务顾问监管制度运行的需要。
2011金融市场管理局法案规定FMA可以向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征税,作为FMA工作基金的一部分,以支持FMA的正常运营。公众向FMA咨询后,FMA将向公众收取一定的咨询费。市场参与者不同,FMA所征收费用的也将不同,详细的收费标准将会在随后以条例的形式公布。
金融服务供应商(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FSP),符合该类型的监管则称为金融服务供应商注册(Registrar of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FSPR),新西兰在2008年9月29日通过了《2008金融服务企业注册与争端解决法案》。自2010年8月16日开始,金融服务企业监管机构FSPR开始接受金融企业的申请,而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几乎所有的新西兰金融服务企业均需在FSPR注册才能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金融顾问(AFA)需注册FSPR和FMA(金融市场管理局)才能提供金融服务。
FMA主要业务
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和促进金融市场更加公平、高效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