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客外汇买卖
代客外汇买卖又称中介性买卖,是指为满足银行同业对不同币种即期或远期的支付需求,银行可接受银行同业委托办理即期或远期外汇买卖。即期交易将于成交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远期交易将于约定的将来特定时间(成交日后两个工作日以上),按照约定的币种、金额及汇率进行交割。
代客外汇买卖的分类及操作[1]
1.即期外汇买卖
即期外汇买卖是指交易双方按当天外汇市场的即期汇率成交,并在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交割日必须是交易双方的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远期外汇买卖
远期外汇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先签定合同,合同中规定买卖外汇的数量、汇率、币种和交割日期,到交割日按合同规定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约定的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13个月的远期交易最为常见。远期外汇交易中所使用的汇率称为远期汇率,远期汇率是以即期汇率为基础,通过加减远期与即期汇率的差额来确定的,如果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称为升水,如果远期汇率低于即期汇率称为贴水。升贴水额是由两种货币之间的利率差所决定的。
3.择期外汇买卖
择期外汇买卖是指远期外汇的购买者(或出卖者)在合约有效期内的任何一天,有权要求银行实行交割的一种外汇业务。
4.掉期外汇买卖
掉期外汇买卖是指在即期市场上买进甲种货币卖出乙种货币,同时在远期市场上卖出甲种货币买进乙种货币的交易,以达到保值的目的。
5.期权外汇买卖
期权外汇买卖是指远期外汇的买方(或卖方)与对方签订购买(或出卖)远期外汇合约,并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后,在合约的有效期内,或在规定的到期日,有权按合约规定的协定价格履行合约,进行实际的货币交割,也可根据市场情况有权不再履行合约。这种拥有履行或不履行购买(或出卖)远期合约选择权的外汇业务,称为外汇期权业务。
以上几种代客外汇买卖的具体操作如下:银行办理以上几种外汇买卖业务要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而且除经总行授权可与境外银行直接开展外汇买卖业务(系指境外平盘)外,其余分行的代客外汇买卖平盘业务必须通过总行办理。可买卖的币种包括美元、港元、德国马克、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法国法郎、比利时法郎、荷兰盾、奥地利先令、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意大利里拉、瑞典克朗、丹麦克朗、新加坡元、新西兰元、欧元等可自由兑换货币。
分行代客外汇买卖要求客户递交《代客外汇买卖申请书》,申请书中写明买卖币种、汇率、外汇买卖的种类、期限、起息日等,并要求加盖公司法人章。对中资企业的客户要求提交商贸合同,不允许做投机交易;对三资企业和银行同业不需要提交商贸合同,只需要提交委托书即可。如果通过总行已经成交,要给客户成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