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13年始所创立的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一种带有制约和平衡特点的制度,即在地区之间、私人部门和政府部门之间以及银行家、工商业者和公众之间实行分权。联邦储备体系包括以下实体: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咨询委员会以及大约4000家会员商业银行。
联邦储备银行
12个联邦储备区各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并可在本储备区内的其他城市设立若干分行。每家联邦储备银行有9名董事,其中6名由该储备区内的成员银行推选,另外3名董事由联邦储备理事会任命。由9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任命该行行长(需经理事会同意)。资产额最大的三家联邦储备银行(纽约、芝加哥和旧金山)占联邦储备总资产的一半以上。联邦储备银行负责检查会员银行、审批某些银行合并的申请、进行支票清算、收回流通中的旧通货和发行新通货。此外,它们还参与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并建立联邦储备系统与地方之间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