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城初长成
拿破仑曾讥讽英国是小店主国家,最终这位皇帝在滑铁卢大败,帝国陨灭,而英国则登上了世界权力的巅峰。殊不知,法国在欧洲大陆的扩张帮助英国荡平了欧洲其他可能的挑战者,尤其是阿姆斯特丹,1795年荷兰并入法国之后,阿姆斯特丹再也没有复苏的可能性了,未来金融中心的竞逐只可能发生在巴黎和伦敦之间。
17世纪引领欧洲金融风骚的非阿姆斯特丹莫属,而伦敦只是一个贸易中心。17世纪末,英国发生了两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第一件是光荣革命,1688年荷兰的威廉入主英国,实现了权力的和平更迭,更重要的是,王室财政变成了国家财政,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发行公债,改变了政府的融资方式,并为债券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机会;第二件就是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这是现代中央银行的雏形,使英国建立了一个完整的货币市场。
公债体系和货币市场是伦敦金融城崛起的制度基础,当然这些制度创新的初衷并非为了金融市场的发展,而是给政府提供更方便、廉价的融资,那个时候,欧洲诸国不断地进行着战争这种烧钱的游戏。每一次战争都会带来债券市场的膨胀,军需带来的市场可以转化为民用,银行家、贸易商都可以参与其中。
在欧洲国家发展历史中,权力与资本之间的博弈一直没有停止过,如果权力压倒了资本,那就会产生朕即国家这样的集权式的政府,比如法国;如果资本压倒了权力,就会出现城市共和国,如意大利地区;实现两者相对平衡的是英国,伦敦金融城只是大伦敦市的一部分,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189年,而1215年著名的《大宪章》则为权力和资本之间的博弈确立了规则,金融城内实行自治管理,政府不能随意干涉,而英国的国王们也愿意与商人合伙做生意。没有这种政治承诺,金融交易很难进行。1698年一些债券交易商人被另一些人赶出了皇家交易厅,因为他们在交易的时候太吵闹了,这些债券交易商就在伦巴第大街一带进行交易,到1773年的时候,已经形成规模并更名为证券交易所,如同美国的华尔街一样,看似无心插柳,实则频繁交易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