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的风险是什么?中国金融
期货交易所对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的规定有哪些?(1)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标准在期货合约中规定。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①出现连续同方向涨跌停板;②遇国家法定长假;③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④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调整期货合④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交易所应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
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2)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每日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不设价格限制。每日
开盘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一分钟,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