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除了可以自发基金产品外,还有另外业务模式,那就是私募投资顾问,2016年新规出台后这种商业模式尤为盛行。在传统模式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是通过第三方渠道发布产品,例如持牌机构与投资者签订产品合同并履行募集职能,而私募基金管理人则以投资顾问的身份直接对相关产品进行投资管理运作。
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除了可以自发基金产品外,还有另外业务模式,那就是私募投资顾问,2016年新规出台后这种商业模式尤为盛行。在传统模式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是通过第三方渠道发布产品,例如持牌机构与投资者签订产品合同并履行募集职能,而私募基金管理人则以投资顾问的身份直接对相关产品进行投资管理运作。
一、准备工作——两个文件+两个系统
两个文件
1、《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2号——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服务》(以下简称“《备案规范2号》”)
2、《投资管理人员投资业绩填报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以上两个文件,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解答了投顾资格申请的大部分问题,无论何种形式总结出何种结论(比如“3+3+1”的说法),都建议实操的小伙伴们认真读这两个文档,逐一确认符合相关要求。这里特别提示,重要的不仅仅是正文,很多你想问的问题,都藏在了《备案规范2号》的注释里。
两个系统
1、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
2、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两个文件,完美匹配两个平台:
1、从业人员管理平台,需按照《操作手册》,填报相关人员的业绩情况;
2、AMBERS系统则像是一个检查的终端,在逐条确认(包括从其它平台传送过来的数据)符合《备案规范2号》的要求后,就可以顺利通过。
二、具体工作——逐一满足四个条件
前文提到,AMBERS系统是一个检查的终端,所以,在你尚未审核通过时(审核通过后,该页面就不再显示了),你会在“管理人登记——提供投资建议服务业务申请”下,看到一个这样的页面:图片联系君华汇获取
即完美覆盖《备案规范2号》的要求,我们逐一解释:
1、申请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满一年;你需要确认申请机构是否已登记满一年,如果不记得,可以通过下列网址检索:http://gs.amac.org.cn/amac-infodisc/res/pof/manager/index.html
2、申请机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这一条虽然写在了第二点,但在实际审核的时候,实际是最后一步。即在其它条件均满足的时候,图一的下面会出现一行字,告知你各项条件已符合,可以申请了,点击相应的按钮,就坐等协会做最后的审核了。特别说明两点:
(1)这一步不需要申请机构额外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基金业协会审核确认,但填报过程中,还是要按照协会要求写承诺函。即,你不用证明,但是你要声明。
(2)协会审核这一步具体是依据哪个数据库或者监管口径暂不清楚,不过《备案规范2号》里面在证明文件清单里提到的“违法违规记录查询”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考取相关的证件就可以上岗了。首先要关注投资基金的表现,留意所持基金的信息披露。其次要分析基金的各种评价数据,关注开放式基金评价表、开放式基金业绩排行表、开放式基金仓位测算表等一些权威研究机构公开发布的研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