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在上市推进中,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2015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2015年6月,证监会出台《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开户,结算,保证金收取及存管要求等。2015年7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做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跨境结算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人民币作为原油期货原油期货交易计价和结算货币,人民币相关账户的开立和收支范围,计息方式,专户管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要求等,2015年7月,外汇局发布《国家
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外汇相关账户的开立和收支范围,结售汇业务,计息方式,专户管理,国际收支申报等。2015年8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支持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2017年7月,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保税交原油期货割业务增值税管理问题的公告》,明确参与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境内机构需进行免税备案,并确定了原油期货保税交割发票的形式和流转方式,2018年2月,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做好期货原油检验监管工作的公告》,明确了期货原油的检验监管实行“集中检验,分批核销”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