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阶段:集合竞价阶段的价格申报。根据最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8年修订)》3.4.15条第三款,转债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
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第二个阶段:连续竞价阶段的价格申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8年修订)》3.4.16条第二款,“基金、债券、债券回购连续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这也就是有些小伙伴有时出现盘中报价失败或者无效的原因,所报的价格没有在规定的区间。第三个阶段:盘中临时停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熔断”。根据最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2018版》第三条第三款,转债盘中交易首次较前收盘价达到涨跌幅20%、单次涨跌幅30%,需要临时停牌。第四阶段,第一、二款,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若首次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的,当日14:57复牌;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