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原油期货有七大特点,分别是:第一,境外交易者可以参与,原油期货的参与主体是全球投资者。第二,人民币计价,就是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易,交割,接受美元等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第三,参与保税交割与进口资质没有直接关系。第四,风控方面,严格遵守目前国内期货市场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期货保证金制度,一户一码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同时针对境外交易者的风险特征和原油期货交易的特点,积极落实境外交易者适当性审查,实名开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强化资金专户管理和保证金封闭运行,推动与境外期货监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跨境联合监管和案件稽查办法。第五,中央对手方,能源中心作为中央对手方,在期货交易达成后介入期货交易双方,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以净额方式结算,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第六,中国期货市场五位一体的监管机制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这“五位”指的是证监会,
期货交易所,各地证监局,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及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第七,多样的市场参与主体,丰富的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