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品及升贴水:(一)含油量以38.0%为基准,每高(低)1 个百分点,升水(贴水)70 元/吨,高不足1 个百分点的无升水,低不足1 个百分点的按照1 个百分点计,高于42.0%的按照42.0%升水。含油量低于35.0%的不允许交割。(二)杂质以3.0%为基准,每低(高)0.5 个百分点升水(贴水)30 元/吨,不足0.5个百分点的无升贴水,低于2.0%的按照2.0%升水。采用标准仓单交割的,杂质高于3.0%的不允许交割。采用车板方式交割的,杂质高于4.0%的不允许交割。(三)采用车板方式交割的,水分以9.0%为基准,每高0.5个百分点贴水30 元/吨,不足0.5 个百分点的无贴水,水分高于12.0%的不允许交割。采用标准仓单交割的,水分高于9.0%的不允许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