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宣布经统筹研究,证监会进一步明确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间安排。
公告显示,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证监会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