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基金当事人包括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1、基金持有人 基金持有人说的是基金投资人,也就是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的受益人。基金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无论是哪一种基金,只要投资者买入某种基金单位,就成为相应基金的持有人。 2、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也就是投资人所雇用的投资专家。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负责基金资产的运作,做好风险控制,为基金投资者赚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3、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 我国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基金应委托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其主要负责体现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产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