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设计,基金公司设计产品,给证监会上报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包括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招募说明书草案等,监管批准发行后准予发行。二、募集资金,证监会核准基金的募集申请后,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符合资质代销机构(银行券商等)或官网向投资者发售基金,汇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三、投资管理,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进行基金投资与管理,如按一定的投资比例或行业投入股市、债券、海外市场等,以实现基金份额的稳定增值,为持有人创造价值。四、收益分配,基金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投资者支付给代销机构的费用、基金设立时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都从基金净值中列支,均有投资者承担。五、清盘退出,除合同有约定外,公募开放式基金的存续时间没有限制,可以永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