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 年,堪萨斯市
期货交易所(KansasCity Board of
Trade,KCBT)向美国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CFTC)提交开展股票指数
期货交易的报告。
尽管 CFTC 对此报告非常重视,然而,由于美国证券
交易委员会(SEC)与 CFTC 在谁来监管股指期货这个问
题上产生了分歧,造成无法决策的局面。1981 年,新任
CFTC 主席约翰逊和新任 SEC 主席夏德达成“夏德—约翰
逊协议”,明确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管辖权属于 CFTC。
1982 年该协议在美国国会通过。同年 2 月,CFTC 即批准
了 KCBT 的报告。2 月 24 日,KCBT 推出了第一份股指
期货合约——价值线综合平均指数(The Value Line Index)
合约;4 月 21 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hicagoMercantile
Exchange,CME)推出了 S&P500 股指期货;其后纽约期
货交易所(New York Board of Trade,NYBOT)也迅速推
出了 NYSE 综合指数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