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上有四种方法来获取当日结算价,分别是:收盘时段集合竞价;收盘前
一段时间成交量加权价;
收盘价;收盘时刻最高与最低卖出价的平均价,按最小
波动价位取整。
在《中国金融
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合约某一时段成交
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约在该时段无成交的,以前一相应时段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
当日结算价。该相应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相应时段。以此类推。合约当
日最后一笔成交距
开盘时间不足相应时段的,则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
当日结算价。
合约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
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
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合约为新上市合约的,取其挂盘基准价为上一
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为当日交割合约的,取其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合约当日结
算价。根据本公式计算出的当日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
格作为当日结算价。
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者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
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