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国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国又称外汇管理。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
外汇买卖进行限制的一种限制进口的国际贸易政策。外汇管制分为数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通过控制外汇总量达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后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异,调节进口商品结构。
外汇管制有狭义与广义之分。(我国有明文的外汇管制条例。)
狭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在经常项目下的外汇买卖和国际结算进行限制。
广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汇流入和流出的活动进行限制性管理。通俗一点的意思就是国家规定,不管是你把本国货币带到国外还是国外货币带入国内都是有一定限额的,我国目前个人的外汇管制,购汇限制在每天购汇5万美元之内(即无论你结汇还是购汇都会占用这5万美元的额度)。
外汇管制依照该国法律、政府颁布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定和条例进行。外汇管制的执行者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财政部或另设的其他专门机构,如
外汇管理局。
对象: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各国的外汇管制法规通常对居民管制较严,对非居民管制较松。
物品: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物品包括外国钞票和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和
黄金。有的国家还涉及白银、白金和钻石。
活动:
外汇管制针对的活动涉及外汇收付、外汇 买卖、国际借贷、外汇转移和使用。以及该国货币汇率的决定、该国货币的可兑换性,另外还包括本币和黄金、白银的跨国界流动。
外汇管制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分为价格管制和数量管制两种类型:前者指对本币汇率做出的各种限制,后者指外汇配给控制和外汇结汇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