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政策性银行,主要是 指由政府创建或担保、以贯彻国度产业政策和区域开展政策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资准绳、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 融机构。我国政策性银行的金融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视。
在经济开展过程中,常常 存在一些商业银行从盈利角度思索不愿意融资的范畴,或者其资金实力难以到达的范畴。这些范畴通常包括那些 对国民经济开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投资范围大、周期长、经济效益奏效慢、资金回收时间长的项目,如 农业开发项目、重要根底设备建立项目等。政策性银行能够说是对金融体系的一种补充和完善,有其特地的效劳 范畴,其特征普通表现为:一是其资本金多由政府财 政拨付;
二是在运营时思索盈亏,但坚持银行管理的根本准绳,力争保本微利;
三是有其特定的资金来源,发行金融债券或向中央银行举债,普通不吸收存款;
四是有特定的业务范畴,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中国的政策性银行均属国务院指导,主要有三家:
1.国度开发银行主要目的是:一方面为国度重点建立融通资金,保证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社会开展的重点建立顺利停止;另一方面把当时分散管理的国度投资基金集中起来,树立投资贷款检查制度,赋予开发银行一定的投资贷款决策权,并请求其承当相应的义务与风险,以避免自觉投资,反复建立。
2.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为了按国际惯例运用出口信贷、担保等通行做法,扩展机电产品,特别是大型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合理促进对外贸易的开展,发明公平、透明、稳定的对外贸易环境。
3.中国农业银行是为了集中财力处理农业和乡村经济开展的合理的政策性资金需求,促进主要农产品收买资金的封锁运转,国务院决议成立中国农业开展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