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宾税(Tobin Tax),即外汇交易税,是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于1972年在普林斯顿大学演讲时首次提出的税种,他建议对现货外汇交易徵收全球统一的交易税,藉此减少纯粹投机性交易。
托宾认为,由于流动性不同,金融市场对价格信号反应速度要明显快于商品和劳务市场,国际资本市场上的投机行为极易引发国际金融市场的大幅剧烈震荡,从而导致商品和劳务市场的价格扭曲,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因此需要以税收的方式予以遏制。1978年,托宾进一步建议,按照交易规模征收1%的全球交易税。
该税种的提出主要是为了缓解国际资金流动尤其是短期投机性资金流动规模急剧膨胀造成的汇率不稳定。按照欧盟方案,对衍生品征收0.01%,对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工具、回购协议以及证券借贷交易征收0.1%的税率,这将确保金融业为公共收入有所贡献。0.01%和0.1%是欧盟规定的最低税率,参与的国家可以依照实际情况自行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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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2015年10月2日在最新一期《中国金融》杂志撰文称,为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将深入研究推出中国版“托宾税”(即外汇交易税)、无息存款准备金、外汇交易手续费等价格调节手段,抑制短期投机交易,继续出招稳定人民币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