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外汇订单在经纪商那儿是如何处理的?
Irreversible :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正规外汇经纪商进入国内市场,国内的投资者对外汇交易的流程也越来越了解,A-Book、B-Book、MM、STP、ECN这些外汇名词也被大家所熟悉。但是,零售外汇交易者的订单究竟去哪儿了?在市场上是如何成交的?很多交易者并不十分了解。由于外汇交易市场本身的分散性特征,所以外汇市场并没有一个集中的交易场所,尽管一些国家有场内外汇交易,但是全球范围来说,外汇交易仍然是OTC市场为主的交易。在外汇交易市场中,银行间外汇市场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银行、各国央行、投资基金、国际金融机构、经纪商都参与其中。银行间外汇市场对参与者的资金量和交易量要求很高,且要求使用先进的技术,因此交易量小的零售交易者和投机者,无法将交易直接发送到银行间市场。也因此,目前很多零售外汇经纪商不可能将零售客户的小订单直接抛售到银行间市场进行撮合成交,对于经纪商来说,这一做法成本太高;对于银行来说,他们不乐意接收这么小的订单。要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必须依靠担任中间机构的服务商,即外汇经纪商。我们常见的外汇交易的运作模式主要有MM、STP、ECN,我们来具体分析MM模式,外汇订单如何运行的。MM模式MM模式(MarketMaker),也就是做市商模式。做市商市场一般包含两个层次:一是做市商与做市商之间的批发市场;二是做市商与交易者之间的零售市场。零售做市商通常是向个人交易者提供零售外汇服务的公司,银行间机构做市商通常是银行或者其他大型公司,它们通常向其他银行、机构、ECN甚至零售做市商提供买卖报价。在零售市场中,个人投资者面对单一的做市商进行询价交易时,必须要考虑交易商的诚信度,做市商模式一般会先汇总以及过滤银行价格和ECN价格,然后加上自己的利润之后报价给客户。接受金融监管是外汇交易商的必经之路吗
安格斯·迪顿 : 任何行业都要遵循市场机制的运行规律,外汇市场亦是。外汇市场中各种供求关系体(交易商和代理商、投资者之间)、竞争环境(交易商之间)、价格(代理商返佣、利润)等要素是可以通过完全市场竞争的自发而找到行业的平衡点。但是,这种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当市场本身出现弱点和缺陷时,就必须要结合政府的指导,金融监管也就应运而生。金融监管的目的就是防止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受到有关金融的诈骗和不正当经营等活动的侵害;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要保障投资类产品,比如股票、期货和期权市场的开放性、竞争性的和财务上的可靠性。它既要保持一个高效、有序、廉洁的金融市场,也要为投资者取得公平的交易机会。有些国家的监管机构甚至是独立的、非政府组织。大家都知道最知名、最严格的金融服务牌照是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督局(FCA)、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这些监管申请门槛高、审核严格,相应监管力度也高。金融监管一旦失利,对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都是一种损伤,所以每年都有被处罚,甚至取消监管牌照的事件,这也是监管机构保持威信力的一种方式。有时间笔者会单独做一期关于各国金融监管牌照的介绍内容。说回我国的监管现状。外汇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国际、国内的外汇交易商越来越多参与进来,竞争也激烈,整个行业的运营模式和成本、利润变得越来越透明;但是今年突然爆发了多起利用外汇产品进行诈骗和传销的事件,这证明了一点:外汇行业的自律正在被破坏。外汇市场中主体们的能力也是有限的,不可能自行打造出一个健全、规范、安全的投资环境。因此,要靠政府政策机制进行良性的指导和约束,填补市场监管的不足。行业自律做不到的,就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完善。这就是我们强调,为了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应该有相关的监管法规作为支撑,进行政策干预和引导,使得外汇行业的发展保持正确轨道。外汇市场流动性的来源在哪里?
花旗银行 : 流动性是市场有序波动的重要推动力,是市场的灵魂所在,资金的方向决定了市场的方向。当流动性枯竭的时候,就如同大树失去水分,市场上的订单也就无法被执行。从广义角度上看,外汇市场流动性主要来自全球各大投资银行,比如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高盛及汇丰银行等银行巨头。可以说,整个外汇市场80%左右的流动性来自各大主流的国际银行。这些流动性的提供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级流动性提供商或主经纪商(PrimeBroker)。说到这里,我们需要了解下什么是主经纪商,也就是行业从业者常说的PB。PB主要以上面我们提到的大型银行为主。可以说,外汇市场上的报价来源绝大多数来源于这些巨头。在零售外汇市场,有实力的经纪商可以直接从PB哪里拿到价格,前提条件是具备一定的信用资质,也就是在PB处开户,并存入一笔不菲的保证金,以此来做信用保证。外汇流动性提供商的流量费怎么收?
陈梓涵 : 众所周知,全球外汇市场每日交易量高达5.1万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这除了外汇市场波动率上升之外,还得益于全球电子交易技术的发展,推动外汇交易市场日新月异,交易量突飞猛进。随着市场透明度的增加及入市门槛的降低,大多数交易者都知道,点差和佣金是交易成本的一部分。顾名思义,佣金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客户或买卖而收取的报酬。在零售外汇行业中,代理人向经纪商开拓市场并介绍客户,经纪商向代理支付一定的报酬,这是典型的佣金。在传统的机构业务中,在流动性提供商这块也存在一定的流量返佣。在这里,我们要来谈谈流动性提供商收取的流量费。对于经纪商而言,这个费用不是一次性费用,而是一个长期费用,就像经纪商向桥接商支付过桥费一样,只要你将订单抛向LP,这笔费用是逃不掉的。经纪商向清算商等支付的费用往往会传递到客户身上,主要是因为经纪商为客户提供了一个平台或服务,使得他们能够便捷的进行交易。在目前市场上,这一项费用可能会包含在点差上。不过,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经纪商也在绞尽脑汁试图降低点差。比尔·利普舒茨为什么被称为无与伦比的外汇交易大师?
葛飞 : 比尔利普舒茨仅36岁时,就已主持索罗门兄弟公司外汇部已近10年,为该公司赚取了五六亿美元的巨额利润。这位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被华尔街称为外汇苏丹王。他进单的规模之大令人咋舌,一次进几亿美元,甚至几十亿美元是家常便饭。由于他的出色成就,辅之以索罗门公司的财力,他主持的外汇部在全世界上百家银行共有800亿美元的信用额度,每年从外汇市场赚取的利润数以亿计。80年代末期,比尔利普舒茨担任所罗门兄弟公司的外汇交易主管。对于专业交易员来说,如果有所谓的最佳时机与最佳场所,那就是这种时机与场所。在《新金融怪杰》一书中,杰克施瓦格把比尔利普舒茨形容为所罗门兄弟公司最大与最成功的外汇交易员。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利普舒茨的单笔交易的金额通常都高达数十亿美元,获利也经常是以千万美元计算。根据施瓦格的估计,利普舒茨任职所罗门兄弟公司的八年期间,他个人创造的获利就超过五亿美元,相当于八年期间每天平均获利25万美元。外汇市场的历史有多少年了?
交易小星 : 外汇市场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但起步较晚,直到1971年尼克松宣布废止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外汇市场才得以发展。外汇兑换交易市场(ForeignExchange,简称外汇市场)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不过,却是诸多交易市场中最晚形成的,在19世纪至20世纪上半叶,世界各主要货币均以黄金为基准,而不是彼此直接在公开市场进行交易。1944年,布雷顿森林协定以每盎司35美元的固定比率,确立了美元在世界金融体系的中心地位。在此后的几十年间,外汇市场显然是没有必要存在的,因为所有主要货币都盯住美元汇率,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改变,还必须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批准。1971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废止布雷顿森林协议,使美元脱离金本位,其他货币才得以更自由地对美元进行交易。直到1973年,一个初期的外汇市场才逐渐发展起来,确定了一种货币相对于其他货币的价值。建立外汇市场是为了对冲外币风险,不过市场规模仍然很小,积极参与的企业主要是国际跨国银行,以及以出口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比如福特汽车和通用电气公司等。外汇交易和其他类型的金融市场是不同的。外汇交易商通常不拥有资产,而只是在投机下赌注:赌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比率,即以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通过买进和卖出一种货币,与其他货币交换。这也意味着,外汇市场是没有所谓牛市或熊市的:货币只可能时而趋强或趋弱。所以有些货币总是不断上升,而有些货币则总是持续下跌。此外,外汇市场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特点。在过去的20年间,全球贸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劲,加之全球股市的变动相比以往更加同步而行,因此汇率变化也不像过去那么极端,像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瑞士法郎这些主要货币,在12个月内走强或趋弱的幅度,大约为5%或15%。外汇交易员的世界可以说是马不停蹄、日夜不分、从不间断。对于股票市场而言,美国大公司的股票也可能在东京和伦敦交易,交易员知道必须等待纽约的交易时段,来获得微软或通用汽车最好的价格。同样在北美的交易时段,交易员也更愿意买进或抛售美国债券。在格林威治标准时间,他们则喜欢买进或卖出金属。而外汇是金融市场中唯一漠视时区、24小时进行稳定交易的产品。“股神”巴菲特的外汇投资及交易有哪些启示?
你从哪里来 : 股神沃伦巴菲特(WarrenBuffett)不用多介绍了。不过他似乎跟外汇交易世界没有什么关联,巴菲特以及他的黄金搭档查理芒格(CharlieMunger)都不是活跃的交易者。相反他们累积财富的手段主要是收购潜力股或者整家公司很多投资富豪也都这样。很多交易者持有外汇的时间以分钟来计算,而巴菲特则常常以十年为时间单位来持有资产。甚至巴菲特给大多数个人投资者的建议是不要尝试直接进行外汇或商品的投机活动。巴菲特偏爱长期持有盈利资产。这类资产不需要干预它们自身就可以不断产生分红、利息并默默累积形成一大笔盈利。因此将巴菲特的投资理论以及历史长期投资方式适用到短期或中期外汇投机者身上,它的有效性可能会打折扣。巴菲特依然用其价值投资的理念来解释衍生性金融商品,也像股票及债券一样常在价格与价值上出现离谱的偏差。因此许多年来伯克希尔在衍生性合约的签订一向是具有选择性的,在数量上不多,但有时金额却很庞大。不过巴菲特在外汇投资上的收益绝对不逊于其他大鳄。在2006和2007年中《致股东信中》分别披露了巴菲特的外汇投资情况。巴菲特从2002年开始就建立了大量的外汇头寸直至当年才全部清空。而这些外汇头寸为伯尔希克哈撒韦带来了整整22亿美元的利润,其中仅欧元一项获利就达8.39亿美元。MetaTrader 5是做什么用的,外汇交易必须用这个吗?
只把西施赚得吴 : MetaTrader 5 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带有市场深度的交易系统和一个独立的订单和账户交易系统。它支持两种持仓账户系统:传统的单边持仓交易和锁仓持仓交易的选项。四种订单执行模式可用于满足各种金融交易品种:即时执行,请求执行,市场执行和交易所执行。平台支持所有类型的交易订单,包括市价单,挂单和止损单以及追踪止损。 在这种多样性的订单类型和可用执行模式下,交易者可以使用任何适用的交易策略在金融市场获得成功。境外交易者的原油期货外汇账户收支范围是?
陶erer : 本文主要了解一下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外汇账户收支范围。原油期货合约上市后,个人投资者或者相关企业均可参与。作为国际化的期货交易平台,能源中心将吸引来自全球的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外汇账户收支范围序号开户主体账户账户性质代码账户性质代码名称收支范围1境内期货交易所外汇专用结算账户2417资本项目-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资金账户收入:1、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其他机构外汇保证金专用账户划入的外汇资金;2、从其在其他存管银行开立的同名外汇专用结算账户汇入的外汇资金;3、账户利息收入;4、国家外汇管理局许可的其他收入。支出:1、划往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其他机构外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外汇资金;2、汇往其在其他存管银行开立的同名外汇专用结算账户的外汇资金;3、账户相关手续费支出;4、期货交易相关税费支出;5、国家外汇管理局许可的其他支出。2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其他机构外汇保证金专用账户2417资本项目-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资金账户收入:1、从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汇入的外汇资金;2、从其在其他存管银行开立的同名外汇保证金专用账户汇入的外汇资金;3、从期货交易所外汇专用结算账户汇入的外汇资金;4、根据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盈利选择情况进行购汇的收入;5、账户利息收入;6、国家外汇管理局许可的其他收入。支出:1、汇往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的外汇资金;2、汇往期货交易所外汇专用结算账户的外汇资金;3、汇往其在其他存管银行开立的外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外汇资金;4、根据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结算结果的结汇支出;5、支付期货交易相关税费;6、账户相关手续费支出;7、国家外汇管理局许可的其他支出。3境外交易者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3400境外机构/个人境内外汇账户收入:1、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2、从其在其他存管银行开立的同名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汇入的外汇资金;3、从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其他机构外汇保证金专用账户汇入的外汇资金;4、账户利息收入;5、国家外汇管理局许可的其他收入。支出:1、汇出境外的外汇资金;2、汇往其在其他存管银行开立的同名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的外汇资金;3、汇往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其他机构外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外汇资金;4、支付期货交易相关税费;5、账户相关手续费支出;6、国家外汇管理局许可的其他支出。4境外经纪机构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3400境外机构/个人境内外汇账户收入:1、接受境外交易者委托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2、从其在其他存管银行开立的同名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汇入的外汇资金;3、从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其他机构外汇保证金专用账户汇入的外汇资金;4、账户利息收入;5、国家外汇管理局许可的其他收入。支出:1、代境外交易者汇出境外的外汇资金;2、汇往其在其他存管银行开立的同名外汇专用期货结算账户的外汇资金;3、汇往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其他机构外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外汇资金;4、支付期货交易相关税费;5、账户相关手续费支出;6、国家外汇管理局许可的其他支出。外汇开户送金是什么意思,可以提取的吗
昵称违规320 : 外汇开户赠金可靠吗? 关于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用真的或者假的来回答,首先要看送金的具体内容和性质,比如一些外汇交易平台推出的外汇开户单纯地免费送金,这个很显然是无法取出的,因为没有交易商愿意这么做。 许多交易者对于附加条件的外汇开户送金的平台比较反感,但恰恰是这些平台的送金盈利才是可取的。比如交易达到一定的手数才可以取出,一般是真正可以取出的。 外汇赠金有的平台可以提取。有的不可以提取,只能用来抵消账户的亏损。 如果说可以提取外汇赠金,肯定是需要在该平台上完成一定要求的交易量或者交易手数的。公司账户如何收外汇的?国内公司可以收美金吗
雅赠响摐金 : 不是所有公司都能接受外币,只有进口公司才可以,如果不是进口公司,可以申请开通外币账户。 外币账户开通方法如下: 第一步: 客户需填写附上之「表格」,在表格内提供拟成立之公司之资料及公司名字,我司会代查看有否相同公司名字已注册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并能够在相关注册文件中亲笔签字;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 例:XX贸易有限公司 (由于重名率非常高,建议提交多些公司名字); 确定详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工作简历,如法定代表人身份为外地户口还需补交暂住证(会代办); 第二步: 委托书签字: 1. 如有法人股东,则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工商局备案红章; 2. 自然人股东用签字笔亲笔签字; 3. 如是法人股东则加盖公章,原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步: 1. 交费,签定委托注册合约; 2. 签署相关注册公司文件,但勿填写日期及交回我公司; 第四步: 如受理通过,20-30个工作日后由代理机构负责领取执照。外汇图表走势图怎么看,k线图走势分析的方法
Yoke : 一、基础K线 首先了解下单一的外汇K线在没有任何形态组合时,所代表单纯的意义。大阴线是一根具有长长的阴线实体的K线,它表示市场的开市价接近当日最高价,收市价接近当日最低价,这是一段疲弱的外汇行情。大阳线恰好相反,因此,它表示的是一段坚挺的行情,当日的价格波动幅度很大.而且开市价接近最低价,收市价接近最高价,纺锤线的实体较短,说明熊方与牛方正处于胶着状态,一时难分高下。在极端情况下,K线的实体缩小为一根水平的横线了。这种K线就称为十字线。现在,让我们把注意力转向正题,看看怎样通过单根的K线.或者几根K线的组合,来获得市场走向的线索。 二、单K线 对于K线图的初学者而言,我们希望提供一些最常见与最重要的价格形态,以提升大家的市场分析能力。"锤子"、"上吊"与"流星"这三种单一线形的共同特点是实体都很小,而且都位于交易区间的上端或下端,所以特别重要。 三、双K线组合 没形态属于主要反转形态,是由两根颜色相反的K线构成的。左图是看涨吞没形态。在本图中,市场本来处于下降趋势之中,但是后来出现了一根坚挺的白色实体,这根白色实体将它前面的那根黑色实体它吞没了。这种情形说明市场上买进的压力已经压倒了卖出压力。右图是看跌吞没形态。在本例中,当前一个白色实体被后一个黑色实体吞没后,就构成了顶部反转的信号。这种情形说明,熊方已经从牛方手中夺走了统治权。 四、三K线组合 黎明之星这个形态预示着价格的上涨就像启明星预示着大阳的升起一样。在本形态中,先是一根长长的阴线实体,随后是一根小小的实体。第三天是一根阳线实体,它明显地向上推进到了第一天的阴线实体之内。本形态发出的信号是,牛方已经重新夺回了主导权。黄昏之星是黎明之星星的顶部对等形态,是看跌的、它的名称的由来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黄昏星恰好出现在夜幕即将降临之际.既然黄昏星是顶部反转形态,那么,它只有出现在上升趋势之后,才能发挥其技术效力。黄昏星形态是由三根蜡烛线组成的。在前两根蜡烛线中,第一根是一根长长的阳线实体,后一根是一根小小的实体。星线的出现,是顶部形态的第一个征兆。第三根蜡烛线证实了顶部过程的发生,完成了这个三线形态的黄昏之星形态。第三根蜡烛线具有阴线实体,它剧烈地向下扎入第一天的阳线实体的内部。最新的外汇管理条例有哪些,谁能分享下
雅赠响摐金 : 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93号发布 根据1997年 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 修订 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第六条 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 第七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第二章 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十四条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第十五条 携带、申报外币现钞出入境的限额,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章 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 第十九条 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 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五条 外汇管理机关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第五章 第二十七条 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第二十八条 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 第二十九条 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条 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的外汇市场。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节。 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有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交易单证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六)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外汇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查询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账户,但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 (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三十四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 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客户有外汇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通报外汇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外汇违法行为。 外汇管理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协助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章 第三十九条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反规定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或者划转外汇等非法使用外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第四十九条 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外汇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三)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 (四)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第五十三条 非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外汇的八大直盘是什么?怎么买?
Harriman : 外汇交易中把有美元参与的货币对叫做直盘货币对,外汇直盘货币的流动性强,交易信号明显,对新手来说还是很适合的,但由于跟美元相关,常常会有剧烈的波动,最好是做好止损,EUR/USD,AUD/USD,GBP/USD,NZD/USD,USD/CH,USD/JPY,USD/CAD这些都是外汇八大直盘货币对。外汇历史发展是怎么样的?有谁给我说一下?
断金挥丽藻 : 其实我国的外汇历史是很短的,因为国内只有银行的外汇实盘业务,还没开放外汇保证金业务,在上个世纪我们的外汇主要是海外侨胞寄回来的外汇,成为了我国外汇的主要来源,一直到了1953年中国银行才经营外汇业务;到了布雷顿体系解体时我国采用了一篮子货币计划,盯着汇率的浮动来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外汇市场发展才算走上了正式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