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相关的问答6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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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下调原油期货手续费一般是什么时候?

连环水矢 : 能源中心下调原油期货手续费,不过只下调了1810和1811合约的手续费。作为最重要的石油期货品种,原油期货已经挂牌上市,你是否做好原油期货开户和交易的准备?原油期货顺利挂牌交易,快快开通原油期货账户吧。国内散户办理原油期货开户,要通过能源中心会员期货公司办理。新手入市应谨慎,时刻警惕投资风险,有一定的风险承受力,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条件。目前我国挂牌的原油期货合约共15个,分别是SC1909、SC1810、SC1811、SC1812、SC1901、SC1902、SC1903、SC1906、SC1909、SC1912、SC2003、SC2006、SC2009、SC2012、SC2103。其中1909合约是首个交割合约,散户只能交易到8月底,原油期货交易所——能源中心要求,个人投资者在原油期货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收市前,持仓手数为0,也就是说,8月21日收盘前必须平仓。原油期货手续费多少钱一手,哪家期货公司手续费最低?请注意,原油期货开户条件:先开商品户,做10笔商品实盘,50万验资,到营业部现场考试。原油权限开通后,你的商品户就增加了原油期货。交易所收取的原油期货手续费是20元每手,日内平仓免收交易手续费,也就是平今仓免费。隔夜平仓手续费也是20元每手。能源中心下调原油期货手续费,原油SC1810合约交易手续费为5元/手。原油SC1811合约交易手续费为10元/手。上述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手续费恢复为20元/手。这两个合约日内平仓也是免费的。
08-22 12:10 1 回答

能源中心再批46家期货公司会员都是什么?

ATFX财富问答 : 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公告,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批复46家期货公司能源中心会员资格。国内市场各方期盼已久,经证监会批准,上期所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经发布原油期货交易规则,投资者要做好准备。目前可以办理期货网上开户和期货手机开户,开户后能交易国内几十个期货品种。我国石油期货最重要的品种,中质含硫原油期货合约已经出台草案,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原油期货的合约内容。做原油期货要做好充足的入市准备,学好交易技巧。随着首批92家会员期货公司获批成为能源中心的会员,我国原油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近期批准了第二批会员期货公司名单。其中,国泰君安期货、银河期货、弘业期货、鲁证期货等均在其列。至此,已有138家期货公司成为能源中心会员。2017年以来,原油期货的上市准备工作明显提速,监管层也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正在积极推进,预计年内上市中国原油期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经2017年6月5日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批复46家期货公司(见附件)能源中心会员资格。附件:能源中心批准的46家期货公司会员名单(第二批)能源中心批准的46家期货公司会员名单序号期货公司名称序号期货公司名称1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2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3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4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5中航期货有限公司6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7国元期货有限公司8中天期货有限责任公司9中财期货有限公司10财达期货有限公司11江苏东华期货有限公司12瑞银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3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4金石期货有限公司15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16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7新晟期货有限公司18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9宏源期货有限公司20西南期货有限公司21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2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3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24民生期货有限公司25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6英大期货有限公司27长安期货有限公司28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29文峰期货有限公司30银河期货有限公司31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32华联期货有限公司33一德期货有限公司34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35美尔雅期货有限公司36晟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37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38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39金信期货有限公司40和合期货有限公司41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42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43盛达期货有限公司44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45德盛期货有限公司46江信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原油期货一定要谨慎,多学习原油知识和交易策略,制定合适自己的交易计划,把握上市机会。我们可以及时关注有最新动态会第一时间发布,办理石油期货开户后,要多了解期货投资技巧,交易原油期货需要做好全面的入市准备。
11-13 14:52 1 回答

全球的天然气期货交易中心有哪些?

Annabelle : 全球的天然气期货交易中心有哪些?NYMEX的天然气期货合约自1990年4月上市以来,成交逐渐活跃,被广泛用作天然气的基准价格。我国原油期货还没有上市,只有上期所的原油期货才是正规交易,由证监会直接监管。即将上市的原油期货是国际化期货品种,境外人士也可以投资,原油期货将可能成为中国金融市场首个最具吸引力的国际品种。近年来,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能源过剩的影响下,原油、煤炭、天然气的价格均大幅下滑,全球各地的能源期货价格也大幅波动,美国原油和布伦特原油分别从2014年6月的高点107美元/桶和101美元/桶下跌到目前的35美元/桶和37美元/桶,跌幅均超过60%。从NYMEX天然气期货价格与亨利中心天然气现货价格走势来看,两者走势基本一致,实现了期货发现价格的作用,对参与者来说可以较好地规避现货波动风险。天然气期货、燃料油期货、原油期货,都属于能源期货品种,我国目前尚无天然气期货品种上市。天然气价格也有较大跌幅,美国亨利中心的天然气价格从2014年的4.5美元/mmBtu下跌到1.8美元/mmBtu。天然气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0mmBtu(百万英国热量单位)。天然气期货的交割地点是路易斯安那州的HenryHub亨利中心,该地连接了16个州和州际的天然气管道系统,将这些地区沉积层中的天然气输送出去。这些管道输送系统横穿美国东海岸、墨西哥湾以及中西部地区,直至加拿大边境。同时NYMEX还推出了天然气的期权交易和期权差价交易作为风险管理工具。天然气期价与电力期价的差价,也可以作为电力市场价格风险管理的工具。美国亨利中心也是NYMEX天然气期货合约的交割地,由于期货交易和持仓的发展,NYMEX天然气期货价格已成为天然气的基准价格,并且NYMEX为了满足市场需求,针对亨利中心与美国和加拿大进口天然气的价格关系推出了一系列互换合约,这些合约在芝商所的ClearPort交易平台上交易,交易单位为每手2500mmBtu。
11-15 15:31 2 回答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INE是原油期货平台吗?

何康宁 : 中国自己的原油期货市场,我国原油期货平台是哪里?是我国上期所出资设立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INE。原油期货即将上市,市场各方期盼已久,目前有待证监会批准上期所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章程及交易规则,投资者要做好准备。目前可以办理期货网上开户和期货手机开户,开户后能交易国内几十个期货品种。我国石油期货最重要的品种,中质含硫原油期货合约已经出台草案,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原油期货的合约内容。做原油期货要做好充足的入市准备,学好交易技巧。中国拟打造自己的石油期货市场,目前原油期货上市的各方面配套措施已经全部出台,证监会更是与2017年初表示,将适时上市原油期货。期货开户是免费的,我国是世界上重要的产油国和原油消费国,但却没有自己的石油期货市场,也缺乏国际原油定价权。商品期货开户免费,没有入金限制,要通过期货公司办理。期货开户可以网上办理,通过中国石油期货网预约,直通国内大型期货公司,零佣金期货开户+量大交易所返佣,全国最低期货手续费,详情可咨询在线客服或者微信qhkaihu。虽说中国4月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原油进口国,但它仍缺少一样东西:中国自己的原油市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出资设立的面向全球投资者的国际性交易场所,根据《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证监会有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能。提前熟悉原油期货交易所很重要。2013年11月6日,能源中心注册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安排原油、天然气、石化产品等能源类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定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信息,提供技术、场所和设施服务。
11-25 15:40 2 回答

能源中心原油期货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是?

Nhung36 : 作为我国期货市场第一个开放的特定产品,上市便引进境外投资者的原油期货,将于9月底10月初挂牌交易。原油期货上市后,国内外投资者均可参与。投资者可以及时关注原油期货的上市进程,提前办理商品期货开户和原油期货开户,参与模拟交易练手,熟悉原油期货的交易流程和操作步骤。央行日前发布了关于原油期货跨境结算管理的公告,对境内原油期货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做了具体规定,是的原油期货上市更进一步,我们更要学习更多原油期货知识,比如原有定价能力,原油期货上市的影响等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违规行为是指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信息服务机构、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三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相关业务活动适用本细则。第二章稽查第五条稽查包括常规检查和立案调查。稽查方式包括约谈、书面调查、现场检查等。第六条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其各项规章制度,对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信息服务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业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常规检查。第七条能源中心履行稽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查阅、复制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文件和资料;(二)要求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提供年报、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要求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境外客户提供境外监管机构出具的监管报告;(三)对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等期货市场参与者进行调查、取证;(四)要求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等被调查者申报、陈述、解释、说明有关情况;(五)查询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期货业务相关的银行账户;(六)检查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交易、结算及财务等技术系统;(七)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八)能源中心履行稽查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职权。第八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接受能源中心的监督检查,配合能源中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九条能源中心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投诉、举报人应当身份真实、明确;投诉、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能源中心应当为其保密。第十条能源中心对常规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投诉举报的、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线索进行审查,认为涉嫌违规的,应当予以立案调查。第十一条对已立案的涉嫌违规案件,能源中心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调查;调查取证应当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者能源中心的证明文件。第十二条调查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申请回避。被调查人认为调查人员与本案有关、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可以申请有关人员回避。能源中心认为调查人员应当回避的,指令其回避。调查人员的回避由能源中心稽查业务负责人决定。稽查业务负责人的回避由能源中心总经理决定。第十三条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调查笔录、鉴定结论、视听材料、电子记录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证据应当经过调查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十四条询问被调查人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交被调查人核对,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和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上签名。被调查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书证、物证的提取应当制作提取笔录,注明提取的时间和地点,并由被调查人签名。被调查人拒绝或者无法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并由见证人签名。视听资料、电子记录的收集或者制作应当注明时间、地点、方式、使用的设备及保存的条件,并由被调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鉴定结论应当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能源中心认定的有权鉴定单位做出,并由鉴定单位和鉴定人签字盖章。第十五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和信息服务机构涉嫌重大违规,经能源中心立案调查的,在确认违规行为之前,为防止涉嫌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确保违规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能源中心可以对其采取下列限制性措施:(一)限期说明情况;(二)暂停登录新的客户编码;(三)限制出金;(四)限制入金;(五)限制指定交割仓库的交割业务、指定存管银行的存管业务或者信息服务机构的信息服务业务;(六)降低持仓限额或者标准仓单持有量;(七)提高保证金标准;(八)限制开仓;(九)限期平仓;(十)强行平仓。第十六条能源中心工作人员在常规检查和立案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滥用职权。期货市场参与者在接受能源中心常规检查和立案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违反上述规定的,能源中心根据不同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期货公司会员具有下列违反经纪业务资格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一)以欺骗手段获取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二)擅自设立从事期货经纪业务分支机构的;(三)聘用未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和未经能源中心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经纪业务的;(四)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及能源中心对期货公司会员经纪业务资格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八条期货公司会员具有下列违反经纪业务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会员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12个月以内或者取消其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资格的处理:(一)为未履行开户手续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开户手续的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二)违反交易编码管理制度的;(三)未按规定履行审核义务,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办理开户手续的;(四)未如实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风险或者不签署风险说明书的;(五)向客户作获利保证、与客户私下约定分享赢利或者共担风险损失的;(六)利用客户账户为自己或者他人交易的;(七)未按客户委托事项进行交易,故意阻止、延误或者改变客户下单指令,诱导、强制客户进行交易的;(八)不将交易指令下达至能源中心撮合交易的;(九)未将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分户存放的;(十)无正当理由拖延客户出金的;(十一)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时开仓交易的;(十二)挪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挪用客户资金或者套用不同账户资金的;(十三)故意制造和散布虚假或者容易使人误解的信息进行误导的;(十四)泄露客户委托事项或者其他交易秘密的;(十五)未按规定向客户提供有关成交回报、资金结算报表的;(十六)违反交易者适当性制度规定的;(十七)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能源中心有关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九条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具有下列违反经纪业务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其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12个月以内或者取消其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资格的处理:(一)为未履行开户手续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开户手续的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二)违反交易编码管理制度的;(三)未按规定履行审核义务,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办理开户手续的;(四)未如实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或者不签署风险说明书的;(五)利用客户账户为自己或者他人交易的;(六)未按客户的委托事项进行交易,故意阻止、延误或者改变客户下单指令,诱导、强制客户按自己的意志进行交易的;(七)未将客户交易指令下达至能源中心撮合交易的;(八)未将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分户存放的;(九)故意制造和散布虚假的或者容易使人误解的信息进行误导的;(十)泄露客户委托事项或者其他交易秘密的;(十一)未按规定向客户提供有关成交回报、资金结算报表的;(十二)违反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的其他规定的;(十三)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能源中心有关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其资格的处理:(一)未按能源中心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二)未按规定的期限要求向能源中心报送财务报表等有关材料的;(三)未按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向能源中心履行申报义务,或者作虚假报告、隐瞒不报的;(四)未协助能源中心采取限制性措施或者其他监督管理措施的;(五)未按能源中心规定及时缴纳年费等有关费用的;(六)未按规定保管有关交易、结算、交割、财务、会计等资料的;(七)伪造、变造、买卖各种凭证或者审批文件的;(八)非期货公司会员从事经纪业务或者期货公司会员从事自营业务的;(九)通过期货交易从事洗钱、恶意换汇等非法活动的。第二十一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取消其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资格:(一)被吊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或者被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二)以出租、抵押等方式私下转让或者处分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资格或者交易席位的;(三)资金、人员和设备严重不足,管理混乱,经整顿无效的;(四)被能源中心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五)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做交易的;(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严重违反能源中心有关规定的。第二十二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强行平仓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处理;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第二十三条会员具有下列违反能源中心结算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的处理;可以并处1至2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一)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二)在结算报告书、交易月报表和其他结算文件资料中作不真实、不完整记载的;(三)未对客户保证金进行分账管理的;(四)未对客户实行当日结算的;(五)伪造、变造交易记录、会计报表、账册的;(六)开具空头支票、虚开发票及其他伪造票证的;(七)其他违反能源中心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十四条境外中介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责令改正等监督管理措施;逾期未改正,其行为可能危及期货市场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暂停或者终止与该境外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业务:(一)拒不配合能源中心对客户违规调查的;(二)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第四章业务规则或者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细则》第四章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的;(三)因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暂停、限制业务或者撤销经纪业务资格的;(四)违反能源中心关于境外中介机构其他有关规定的。境外中介机构被暂停或者终止与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委托代理业务后,不得代理新增客户或者开新仓;客户要求移仓至其他机构的,应当配合完成。第二十五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在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申报过程中协助提供、出具虚假材料,或者违反能源中心其他规定的,取消其套期保值交易持仓、套利交易持仓申请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强行平仓、没收违规所得、取消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可以并处不超过其申请的虚假套期保值交易持仓、套利交易持仓额度总金额5%的违规惩罚金。第二十六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违反能源中心持仓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业务的处理。第二十七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从事标准仓单交易违反能源中心规定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标准仓单交易、取消资格的处理;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第二十八条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资格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12个月以内或者取消其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资格的处理:(一)提供虚假开户资料或者进行混码交易的;(二)盗取他人交易密码进行期货交易的;(三)未经能源中心许可,擅自发布能源中心信息的;(四)非法窃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成交、结算资金等商业秘密或者破坏交易结算系统的;(五)未遵守能源中心风险警示制度有关规定或者整改要求的;(六)未按要求使用能源中心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影响系统正常运作的;(七)非法窃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仓单信息等商业秘密或者破坏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的;(八)违反能源中心交易管理、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通讯等设备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九条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违反交易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其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连续或者联合买卖合约,恶意影响或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二)利用移仓、分仓、对敲等手段,规避能源中心的持仓限制,超量持仓,控制或者企图控制市场价格,影响市场秩序的;(三)利用移仓、分仓、对敲等手段,影响期货交易价格、转移资金或者牟取不当利益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或者明知申报的指令不能成交,仍恶意或者连续输入交易指令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或者转移资金的;(五)以本人为交易对象,连续买卖或者自我买卖,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六)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在对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期货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期货交易的;(七)以垄断、囤积标的物和不当集中持仓量的方式,控制能源中心指定交割仓库大量标准仓单,企图或者实际严重影响期货市场行情或者交割的;(八)以操纵市场为目的,用直接或者间接的方法操纵或者扰乱交易秩序,妨碍或者有损于公正交易,有损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九)以非善意的期转现行为,影响市场秩序的;(十)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能源中心有关交易管理规定,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期货交易量或者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期货市场参与者实施上述行为之一,主动纠正且未对期货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第三十条能源中心经立案调查发现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提请立案稽查,并可以同时采取暂停开仓交易等限制性措施:(一)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二)利用自成交、对敲交易影响交割结算价,情节严重的;(三)盗取他人交易密码进行期货交易的;(四)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第三十一条结算交割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结算交割员资格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取消结算交割员资格的处理;可以并处1千元至1万元的违规惩罚金:(一)采取虚假、欺骗和不正当手段骗取结算交割员资格的;(二)伪造、变造、借用结算交割员证件的。结算交割员所在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二条指定交割仓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减少核定库容、暂停交割业务、取消其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一)违反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的;(二)出具虚假仓单的;(三)盗卖交割商品的;(四)泄露与期货有关不宜公开的仓储信息或者散布虚假信息误导市场的;(五)与期货市场参与者联手,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市场价格的;(六)标准仓单所示商品中有牌号、商标、规格、质量等混杂的;(七)交割商品与单证不符的;(八)交割商品没有或者缺少规定证明文件的;(九)交割商品的包装、储存等和能源中心规定不符的;(十)未完成规定的检验项目而出具仓单的;(十一)入库、出库发生错误的;(十二)因保管不当,引起储存商品变质、灭失的;(十三)在搬运、装卸、堆码等作业过程中造成包装和商品损坏的;(十四)商品交割中不正当收费的;(十五)故意制造履约障碍,造成卖方或者买方违约的;(十六)违反期货交割业务规则,限制、故意拖延交割商品入库、出库的;(十七)拒绝、阻挠能源中心依法监督检查的;(十八)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货或者不配合指定检验机构检验的;(十九)违反中国证监会或者能源中心有关指定交割仓库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三条指定检验机构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指定检验业务、取消其指定检验机构资格的处理。没有违规所得或者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违规惩罚金;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违规惩罚金:(一)违反有关规定计量检验的;(二)出具、协助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指定交割仓库或者货主及时进行检验,影响正常入出库的;(四)违反能源中心有关指定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三十四条期货市场参与者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实物交割中蓄意违约,影响或者企图影响实物交割正常进行的,没收违规所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处理;可以并处违约部分合约价值10%至30%的违规惩罚金。第三十五条指定存管银行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存管业务、取消其指定存管银行资格的处理。第三十六条期货市场参与者以各种手段扰乱交易管理秩序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内、取消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从事能源中心期货业务12个月以内、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第三十七条被能源中心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不得从事能源中心的期货业务,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清理原有持仓,了结交易业务,结清债权债务。第三十八条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宣布为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在市场禁止进入期限内不得从事能源中心的期货业务。第三十九条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处理;可以并处1至20万元的违规惩罚金:(一)拒不配合能源中心常规检查、立案调查,或者违反保密义务的;(二)拒不执行能源中心处理决定的;(三)进行虚假性、误导性或者遗漏重要事实的申报、陈述、解释或者说明的;(四)拒不执行能源中心限制性措施或者其他监督管理措施的。第四十条违规行为已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能源中心在决定处理同一违规行为时,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第四十一条有多种违规行为的,分别定性,数罚并用。多次违规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第四章自律和解第四十二条能源中心实行自律和解制度。能源中心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和解相对人)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过程中,根据和解相对人的申请,与其就改正涉嫌违规行为,消除涉嫌违规行为不良后果,交纳自律和解金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自律和解协议,并据此终止调查程序。第四十三条实施自律和解,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效能原则。第四十四条和解相对人涉嫌实施违反能源中心市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适用自律和解程序:(一)和解相对人愿意采取有效措施补偿因其涉嫌违规行为受到损失的交易者;(二)采取自律和解方式有利于实现监督管理目的,稳定和明确市场预期,恢复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三)能源中心已经正式立案,且经过了必要的调查程序,但案件事实或者法律关系尚难完全明确;(四)以自律和解方式结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不得与和解相对人进行自律和解:(一)和解相对人涉嫌违规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规则适用明确,应当给予违规处理决定的;(二)和解相对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三)能源中心根据审慎原则认定不适宜自律和解的。第四十六条和解相对人自能源中心立案调查后至作出处理决定前,可以提出自律和解申请。能源中心可根据和解相对人行为后果,以交纳相应数额的自律和解金、签署自律和解协议等形式进行结案处理。第四十七条能源中心在结案处理后,可以对和解相对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恢复调查:(一)未履行承诺的;(二)结案处理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的;(三)结案处理是基于被调查对象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第四十八条自律和解工作程序由能源中心另行规定。第五章裁决与执行第四十九条取消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资格、宣布为不受市场欢迎的人的处理应当由能源中心董事会决定。第五十条能源中心对涉嫌违规行为查核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能源中心章程、交易规则及本细则规定予以裁决。第五十一条能源中心作出裁决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违规事实和证据;(三)处理种类和依据;(四)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处理决定申请复议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第五十二条能源中心应当将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以数据电文形式送达的,该数据电文进入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即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寄出之日起,境内5日、境外10日即视为送达。处理决定书同时分送有关协助执行部门。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需要抄报违规处理情况的,同时予以抄报。第五十三条能源中心作出的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能源中心书面申请复议,申请复议以一次为限。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第五十四条能源中心应当于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第五十五条承担履行义务的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信息服务机构、指定检验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主动履行能源中心的违规处理决定。拒绝履行义务的,能源中心可以强制履行。有关期货市场参与者应当配合能源中心执行相关违规处理决定。第五十六条违规处理决定中,具有违规惩罚金的,当事人应当自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违规惩罚金如数缴纳至能源中心指定账户。会员逾期不支付违规惩罚金的,能源中心可以从会员结算准备金或者其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对会员工作人员的违规惩罚金,由会员代缴。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应当配合执行能源中心对当事人的处理,划拨当事人在其控制下的资金。对指定交割仓库工作人员的违规惩罚金,由指定交割仓库代缴。逾期不缴的,能源中心可以从该指定交割仓库的风险保证金中扣划。第六章纠纷调解第五十七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指定检验机构、信息服务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之间发生的期货交易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能源中心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请能源中心调解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能源中心的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五十九条调解工作程序由能源中心另行规定。第七章附则第六十条本细则中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涉及外币资金的,按照行为发生时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核定金额。第六十一条能源中心根据本细则所缴收的违规惩罚金、自律和解金等款项参照风险准备金进行管理和使用。第六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能源中心。第六十三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03-26 17:00 1 回答

短线交易中心人买入原油期货需要关注到哪些重点呢?

你从哪里来 : 多数投资者在原油期货市场中买入产品,多数状态之下都会以短线操作为主,这种操作模式能够让投资者在买入产品过程中有效规避风险,自然在投资时获得收益的可能性也会更大一些,那么新手在买入产品之后所使用的操作技巧是否应该以短线操作为主呢?新手投资者在买入产品之后,选择短线操作模式还是较为合适的,这种账户操作模式不仅能够有效降低,风险更为重要的是在实际数据对比过程中所需要关注的数据并不是很多,例如投资者选择长线交易那么就必须关注到此前产品不同阶段的产品价格周期变化,在k线分析时所涉及的数据也很多,这种状态之下分析非常繁琐,因此在后期阶段进行数据分析时,出现偏差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但是在短线操作过程之中进行分析,出现这种问题的可能性将会降低。
09-29 14:32 2 回答

能源中心:原油期货结算规则主要内容是?

ONeil : 原油期货开户有门槛,新手开户需10万元资金门槛。原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4%,最低保证金为总价值5%,标的物:中质含硫原油,单位100桶/手,原油期货保证金一手大约3000元,和普通商品期货的金额差不多,适合中小散户参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能源中心作为中央对手方,统一组织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第三条能源中心对会员进行结算。会员对其客户、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其交易结算的境外中介机构(前述客户、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统称为结算交割委托人)进行结算。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对其客户进行结算。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能源中心的一切结算活动,能源中心、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存管银行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第二章结算机构第五条结算机构是指能源中心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第六条结算机构具有下列主要职责:(一)控制结算风险;(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账表;(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结售汇等情况;(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账款纠纷;(六)办理交割结算业务;(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八)按规定办理其他结算业务。第七条所有在能源中心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第八条能源中心可以检查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涉及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的相关资料,包括交易记录、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凭证和账册等。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应当予以配合。第九条会员应当设有承担结算职能的部门,负责会员与能源中心、结算交割委托人之间的结算工作,并应当妥善保管交易记录、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账册,以备查询和核实。第十条每一会员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办理结算、交割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结算交割员)。结算交割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规定,经能源中心培训合格,取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交割员培训合格证书,并经所属机构授权后取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交割员证》(以下简称《结算交割员证》)。第十一条结算交割员具有下列业务职责:(一)办理所属机构出入金业务;(二)获取并及时核对能源中心提供的结算数据;(三)办理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交存与提取手续;(四)办理实物交割手续;(五)办理其他结算、交割业务。第十二条结算交割员在能源中心办理结算、交割业务时,应当出示《结算交割员证》,否则能源中心不予办理。《结算交割员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他人。第十三条会员应当制定结算交割员的业务操作规范。结算交割员应当妥善保管操作密码,因保管不善产生的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第十四条结算相关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与结算业务有关的商业秘密。第三章日常结算第十五条能源中心按照业务需要在各指定存管银行开设不同币种的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存放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第十六条会员应当按照业务需要在指定存管银行开设不同币种的保证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其中,会员根据能源中心要求在指定存管银行指定网点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为会员专用资金账户。第十七条能源中心与会员之间期货业务资金的往来通过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和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办理。第十八条能源中心对会员存入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会员设立内部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会员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会员每接受一家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结算的,能源中心为会员提供另行设立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服务,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境外特殊参与者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第十九条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应当对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客户设立内部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客户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期货公司会员通过保证金专用账户与客户的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业务资金往来。会员应当按照前款要求,对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其交易结算的境外中介机构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第二十条能源中心可以在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通过指定存管银行从会员的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各项应收款项,并可以随时查询该账户的资金余额和往来情况。第二十一条会员开立、更名、更换或者注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能源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凭能源中心结算机构签发的专用通知书(样本见能源中心官方网站)到指定存管银行办理。第二十二条会员转让会员资格的,受让方应当重新开立专用资金账户。第二十三条能源中心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作为能源中心结算币种。经能源中心同意,外币资金和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资产(以下统称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可以作为保证金。第二十四条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期货公司会员、受托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人民币200万元;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人民币50万元;能源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增加:(一)会员每接受一家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委托结算的,会员相应的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增加人民币200万元;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每接受一家境外中介机构委托交易结算的,会员相应的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再增加人民币200万元;(二)会员每接受一家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委托结算的,会员相应的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增加人民币50万元;(三)会员每接受一家境外中介机构委托交易结算的,会员的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增加人民币200万元。第二十六条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以人民币自有资金缴纳。第二十七条能源中心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币种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会员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中的货币资金利息,并在每年3月、6月、9月、12月指定存管银行向能源中心支付利息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内,将利息转入会员的结算准备金。具体执行利率由能源中心确定、调整并公布。第二十八条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存入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期货交易成交后,能源中心按照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或者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方式收取交易保证金。能源中心可以按买卖双向持仓量、净持仓量或者持仓组合收取交易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能源中心可以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一)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处的同品种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市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同品种的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市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三)能源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九条各上市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最低收取标准在期货合约中规定,不同阶段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第三十条会员向结算交割委托人收取的保证金属于结算交割委托人所有,应当存放于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除用于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第三十一条会员向结算交割委托人收取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能源中心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第三十二条能源中心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交易结束后,能源中心按照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款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并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第三十三条能源中心根据会员当日成交合约数量按照相关标准计收交易手续费,能源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当日有成交价格的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是指该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当日收市时能源中心计算机系统中该合约有买卖双方报价的,按照最优的买方报价、卖方报价和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格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为该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二)当日该合约收市前连续五分钟报价保持停板价格,且能源中心计算机系统中只有单方报价的,以该停板价格为该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三)除上述第(一)、(二)项之外的其他情况,该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小于等于该合约当日涨跌停板的,该合约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2、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大于该合约当日涨跌停板的,该合约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该合约的当日涨跌停板);3、该合约前面所有月份合约当日均无成交,且无法确定该合约当日前一有成交的最近月份合约结算价涨跌幅度的,则该合约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该合约的结算价。第三十五条期货市场参与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调整当日结算价和交割结算价:(一)期货市场参与者以自己或者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严重影响交割结算价的;(二)其他违规行为导致期货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或者瞬间大幅度偏离市场价格、严重影响交割结算价的。第三十六条期货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第三十七条当日盈亏在每日结算时进行划转,当日盈利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当日亏损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手续费、税款等各项费用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盈亏、费用、交割货款等款项应当以人民币货币资金支付。第三十八条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上一交易日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等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具体计算方法由本细则第六章规定。第三十九条当日结算完成后,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的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最低余额要求时,结算结果即视为能源中心向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第四十条能源中心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后,可以通过指定存管银行从会员的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应当追加的保证金金额;未能全额扣款的,会员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一)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或者等于零的,该账户对应的会员或者境外特殊参与者不得开新仓;(二)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小于零的,能源中心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强行平仓等处理。第四十一条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和保证金变动情况,在交易过程中进行结算并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会员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未按时补足的,按本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当日结算完成后,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内结算准备金中人民币资金不得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低于最低余额要求的,能源中心可以从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相应的人民币资金;未能全额扣划的,会员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将人民币资金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能源中心可以对专用结算账户中该会员的外币资金和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的外币资金通过强制换汇的方式为其补足。第四十三条会员划拨资金的方式包括:(一)银行扣划。会员应当通过期货资金管理系统或者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出入金申请。会员在收市前提交入金申请的,经能源中心审核后,于当日收市结算前办理入金划转;在收市前提交出金申请的,经能源中心审核后,于当日收市结算后集中办理出金划转;在收市结算后提交出入金申请的,经能源中心审核后,于下一个交易日办理出入金划转。交易期间不予办理浮动盈亏及相关资金的出金划转,其他资金出金需求可向能源中心申请办理。连续交易期间,能源中心不办理出金业务以及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提取业务。(二)票据支付。经能源中心同意,会员可以使用基于保证金专用账户签发的支票、本票和贷记凭证入金。能源中心将在确认到账的下一节交易前增加会员结算准备金。第四十四条会员出金应当符合能源中心规定。出金标准为:(一)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大于等于交易保证金的80%时:可出金额=实有货币资金-交易保证金×20%-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二)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小于交易保证金的80%时:可出金额=实有货币资金-(交易保证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实有货币资金是指实有人民币资金和折成人民币的外币资金的合计数,外币资金的折算方法由本细则第六章规定。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和允许使用的外币种类对出金标准做适当调整。第四十五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限制会员出金,要求会员限制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出金,以及要求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配合限制客户出金:(一)涉嫌重大违规,经能源中心立案调查的;(二)因投诉、举报、交易纠纷等被司法部门、能源中心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正式立案调查,且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三)能源中心认为市场出现重大风险的;(四)能源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第四十六条当日结算完成后,会员应当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相关的结算数据。第四十七条遇特殊情况造成能源中心不能按时提供结算数据的,能源中心将另行通知提供结算数据的时间。第四十八条会员每天应当及时获取能源中心提供的结算数据,做好核对工作。结算数据应当至少保存20年,但对有关期货交易有争议的,应当保存至该争议消除时为止。第四十九条会员对结算数据的正确性有异议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三十分钟以书面形式通知能源中心。遇特殊情况的,会员可以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后二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能源中心。会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的,视为该会员认可结算数据。第五十条结算完成后,能源中心将会员的资金划转数据传递给有关指定存管银行。指定存管银行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划账结果反馈给能源中心。第五十一条能源中心在每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向会员提供上月的资金结算表(加盖结算专用章)、手续费发票,作为会员核查交易账簿记录的依据。第五十二条会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会员及其结算交割委托人可以申请移仓,经能源中心批准后予以办理:(一)因故不能从事期货相关业务的;(二)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的;(三)变更委托结算关系的;(四)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移仓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移入和移出仓位的会员同意移仓的声明书、客户同意移仓的声明书或者变更委托结算关系声明书及相关持仓的详细清单。在会员破产但未提出申请等特殊情况下,为保护客户权益,能源中心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办理客户移仓。第五十三条移仓申请经批准后,能源中心与会员可以约定批准日后5个交易日内的某一交易日为移仓结算日。第五十四条移仓内容限于客户的持仓及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当日的盈亏、手续费、税款、结算准备金等其他款项不属于移仓内容,应当由移出仓位的会员结清。第五十五条能源中心将在移仓结算日结算完成后办理移仓,并向相关会员提供移仓前和移仓后的客户持仓清单。相关会员应当核对并确认该持仓清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第四章实物交割结算第五十六条能源中心可以向实物交割的买方、卖方收取交割手续费,具体标准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规定。第五十七条交割货款结算实行一收一付、先收后付的方法。交割货款的收付可以选择使用内转或者银行划转方式办理。使用内转方式的会员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向能源中心提交内转申请。买方会员未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支付交割货款的,能源中心可以从其结算准备金中直接内转交割货款。使用银行划转方式的会员,买方交割货款可以贷记凭证、本票、支票或者能源中心认可的其他方式划入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卖方交割货款由能源中心划至会员专用资金账户。第五十八条交割结算价是期货合约交割结算的基准价,计算方式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规定。第五十九条买方、卖方以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因交割商品的品级、质量、产地、交割地等不同由能源中心确定的交割升贴水进行交割结算。第六十条交割结算时的发票开具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能源中心向买方会员开具发票,向卖方会员收取发票。会员接受委托结算的,买方会员向其结算交割委托人开具发票,向能源中心收取发票;卖方会员向能源中心开具发票,向其结算交割委托人收取发票。卖方会员应当在最后交割日15:00前将发票交至能源中心。第六十一条卖方会员迟交发票3至10天的,每天应当缴纳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迟交11至30天的,每天应当缴纳货款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30天未交发票的,视为不交发票,应当缴纳货款金额15%的违约金。第六十二条卖方会员在第一交割日15:00前办妥标准仓单事宜的,能源中心当日结算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买方会员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办妥货款事宜的,能源中心当日结算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在14:00后办妥的,能源中心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卖方会员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未办妥发票事宜的,能源中心当日对相应交割持仓以该合约交割结算价收取不低于15%的保证金。在第四、五交割日14:00前办妥发票事宜的,能源中心当日结算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在14:00后办妥的,能源中心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第六十三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对交割结算和发票流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委托结算第六十四条境外中介机构委托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进行交易结算的,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应当在协议签署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能源中心备案。期货公司会员与境外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业务应当遵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与境外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业务应当遵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第六十五条境外特殊参与者应当且只能委托一家会员进行结算。第六十六条会员与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应当签署包括下列内容的委托结算的协议:(一)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和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二)办理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及其费用标准;(三)风险管理措施、条件及程序;(四)客户账户类型及管理模式、结算流程,包括结算数据收取、查询和确认的时间和方式;(五)手续费标准;(六)通知事项、方式及时限;(七)不可归责于协议双方当事人所造成损失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八)协议变更和解除;(九)违约责任;(十)争议处理方式;(十一)其他事项。第六十七条会员通过保证金专用账户与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其交易结算的境外中介机构的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业务资金往来。会员受托为境外中介机构交易结算或者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结算的,可以以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名义在内部开设综合资金账户,允许其将一个及以上境外客户的资金合并在综合资金账户中。会员对境外中介机构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通过综合资金账户进行统一结算和风险控制。第六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为会员和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办理委托结算关系变更手续:(一)委托结算的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约的;(二)委托结算的协议提前解除的;(三)会员因故不能为境外特殊参与者进行结算的;(四)能源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九条具有第六十八条第一项情形的,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移入和移出委托结算的会员应当在协议期满前10个交易日内,向能源中心提交下列材料办理委托结算关系变更手续:(一)变更委托结算关系申请书;(二)境外特殊参与者和移入受托结算的会员签订的委托结算的协议;(三)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七十条具有第六十八条第(二)、(三)项情形的,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移入和移出委托结算的会员应在约定变更结算关系日前10个交易日内向能源中心提交材料;除提交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解除原委托结算关系的协议。能源中心收到完整的变更委托结算关系材料后,在10个交易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获得批准的,能源中心通知变更委托结算关系的约定结算日。能源中心在约定结算日结算后办理结算关系变更,对持仓、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及结算准备金等其他款项进行移转,并提供移转清单。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移入和移出受托的会员应当对移转清单核对确认。在约定结算日结算后,市场出现重大风险或者能源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的,能源中心可以暂停办理委托结算关系变更手续。第七十一条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移入和移出委托结算的会员应当配合办理委托结算关系变更手续。在委托结算关系变更完成之前,移出委托结算的会员对其代为结算的持仓负有履约义务。第六章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第七十二条经能源中心批准,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可以将标准仓单、外币资金等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将标准仓单以外的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的,视为授权能源中心委托托管机构对其申报账户内的对应有价证券进行划转或者质押登记处理。有价证券的划转、质押登记以及管理等相关业务按照托管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第七十三条能源中心结算机构负责办理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的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每一交易日15:00。遇有特殊情况的,能源中心可以延长受理时间。第七十四条本细则所指的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限于以下种类:(一)标准仓单;(二)外币资金(币种类别、折算方式和适用范围由能源中心另行公布);(三)能源中心另行确定的其他资产。第七十五条办理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业务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应当向能源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应当授权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为其向能源中心提出申请,由后者办理相关业务手续。能源中心对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进行验证交存。第七十六条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市值按以下方法计算:(一)以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以该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当日收市前标准仓单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该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核算。作为保证金的金额不高于标准仓单市值的80%。(二)其他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基准价由能源中心核定。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市值折算以后用作保证金的金额称为折后金额。能源中心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第七十七条除外币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作为保证金的,该资产的最大配比金额不超过会员在能源中心相应的内部明细账户或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配比乘数)。能源中心可根据资产的流动性和风险性确定其配比乘数,并可以根据市场风险和资产所有人的资信调整资产配比乘数。资产折后金额和最大配比金额中的较低金额是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会员办妥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交存手续的,能源中心将该笔资产的实际可用金额划入结算准备金。第七十八条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每次折算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能源中心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后仍需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第七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取消以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一)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提取和运用资金出现较大风险并有可能危及能源中心合法权益的;(二)有价证券对应的标的物出现瑕疵或者发生重大风险的;(三)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取消的。能源中心取消以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后,保证金不足的,相关主体应当予以补足。第八十条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在折算期限内提取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会造成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补足相应的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取回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提取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申请截止时间为每一交易日14:30。第八十一条以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的,会员应当交纳手续费。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手续费由能源中心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月收取。具体计费金额和收费标准由能源中心确定、调整并公布。将标准仓单以外的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使用的,会员还应当承担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业务中托管机构收取的有关费用;具体计费金额和收费标准按照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十二条会员不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能源中心可以将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兑现或者提货后变现,从所得的款项中优先受偿交易保证金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会员应当承担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兑现或者变现时发生的损失或费用。第七章风险与责任第八十三条会员应当履行其在能源中心成交的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风险。能源中心按照交易规则组织期货交易,完成的结算交割、收取的保证金或其他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以及采取的违约处理措施,不因会员进入破产程序而被撤销或者无效。会员进入破产程序,能源中心仍可以按照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对该机构未了结的合约进行净额结算。能源中心因资不抵债被接管或者进入破产程序的,会员可按照能源中心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或者依据其与能源中心的合同约定,终止所有未了结的合约,并进行净额结算。第八十四条风险防范实行分级负责制。能源中心对会员进行风险管理;会员对其结算交割委托人进行风险管理;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对其客户进行风险管理。第八十五条会员不能履行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的,能源中心可以对其采取下列保障措施:(一)动用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二)暂停开仓交易;(三)按规定强行平仓,直至强行平仓后释放的保证金能够履行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为止;(四)将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处置变现,用变现所得履行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第八十六条采取本细则第八十五条措施后会员仍无法履行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的,能源中心按以下步骤履行合约相关义务和责任:(一)经能源中心董事会批准,动用风险准备金;(二)动用能源中心的自有资产;(三)通过法律程序对会员追偿。第八十七条能源中心实行风险准备金制度。风险准备金由能源中心设立,用于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以及弥补因能源中心不可预见的风险所带来的损失。第八十八条风险准备金的来源包括:(一)能源中心按照手续费收入20%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二)符合国家财政政策规定的其他收入。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规定的标准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不再提取。第八十九条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第九十条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应当经能源中心董事会批准,报告中国证监会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第九十一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能源中心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九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属能源中心。第九十三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03-23 14:36 1 回答

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原油期货投资有什么心得?

那个笑容为了谁 :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行投资理财,而且理财的方式各种各样,时下原油现货投资无疑是最受欢迎的投资理财产品。想做好原油期货,通过投资原油期货盈利,那么需要多学习,任何项投资都需学习,炒期货更是如此。原油投资收益高、门槛低,将以人民币计价,必将吸引无数投资者入市交易,我国上期所原油期货最快将于2015年9月底10月初挂牌上市。参与原油期货开户和交易,投资者一定要了解投资交易的心理学。1、只要按照自我的交易计划做了应当做的交易,那么就祝贺自己,对这笔交易感到心安理得,而不要去管这笔交易到底是赚了还是赔了。2、记住成为赢利的投资者是一个旅程,而非目的地。世界上并不存在只赢不输的投资者。试着每天交易的更好一些,从自我的进步中得到乐趣。聚精会神学习技术分析的技艺,提高自我的交易技巧,而不是仅仅把注意力放在自我交易输赢多少上。3、原油期货开户门槛低,一手保证金大约几千元,盈利了不要过于沾沾自喜,亏损了也不要过于垂头丧气。试着保持平衡,对自我的交易持职业化的观点。4、原油期货怎么做?不要指望交易中一定会这样或者那样。您所要寻求的是对事实的深思熟虑,而不是捕风捉影。5、炒原油期货有门槛,最好提前办理期货开户。若您的交易方法告诉您应该做一笔交易,而您没有执行,错过了一笔盈利的机会,只能做壁上观,这种痛苦要远远大于您根据自我的交易计划入市做了一笔交易但是最后亏损所带来的痛苦。6、教育经历对塑造投资者看待交易的方式产生重要作用。正规的商业教育可以让您在了解经济与银市的大体状况时具有优势,但是,这并不能保证您在银市中盈利。正规大学教育中所学到绝大部分知识并不可以提供给您成为一名成功的投资者所需要的特定知识。要想在交易中成为赢家,您必须学会去感知那些大多数人所视而不见的机会,您必须挖掘那些对成功交易必不可少的知识。7、自身的人生经验塑造您对原油交易的认识。若您做的第一笔交易就赔了,那么您很长时间内不再涉足银市,甚至一辈子也不碰那个交易品种的几率是很高的。作单亏损与失败给人带来的心理冲击要比肉体的痛苦更大,影响时间也更长。若您不被一次失败的原油交易所击跨,那么作单亏损就不会对您产生如此消极与持久的影响。8、原油期货交易有风险,自大与因盈利而产生的骄傲会让人破产。盈利会让人情绪激昂,从而造成自我对现实的观点被扭曲。赚的越多,自我感觉就越好,也就容易受到自大情绪的控制。盈利带来的快感是赌徒所需求的。赌徒愿意一次次的亏损,只为了一次盈利的快感。9、做原油期货投资永远牢记,无论赢输,一人承担。不要去责怪银市或者投资经纪人。亏损为您提供一个机会,让您可以注意到交易中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不要针对个人进行攻击。
03-27 14:40 1 回答

华金期货怎么样,华金期货是正规的吗?

杜妙之 : 华金期货是正规的期货公司,现在的业务范围是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华金期货的宣传语是:华金期货融合二十年深厚积淀的行业经验,依托股东单位珠海金控雄厚的金融产业背景,在银行、证券、基金、稀贵金属等领域做到与股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顺便说一下,华金期货的股东是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自己查一下。
06-20 15:22 1 回答

招金期货怎么样,招金期货靠谱吗?

Blanche : 招金期货是山东招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最早的一批期货公司之一,与中国期货市场一起经历了试点、治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历程,并逐步完善、壮大。招金期货成立至今已经完成了具有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与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业务体系,和国内多所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06-20 15:25 1 回答

金信期货怎么样,金信期货靠谱吗?

Eartha : 金信期货是湖南成立的一家期货公司,虽然名气不大,但是业务已经延伸至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也就是在全国各地都可以开通金信期货的交易账户,在金信期货公司办理商品期货、股指期货等业务是严格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收取手续费的,因交易品种和资金量的不同,保证金和手续费会有所差别。
06-20 14:35 1 回答

期货出金要第二天吗?原油期货出金呢?

课代表 : 期货出金要第二天吗?国内期货出入金,一般都是时间限制,另外出金会有额度和次数限制。期货交易时间:09:00-10:15/10:30-11:30/13:30-15:00/夜盘:21:00-2:30。国内期货出金时间:09:00-15:30国内期货入金时间:08:30-15:30/20:30-23:30。
09-04 13:06 3 回答

原油期货资金如何保证安全性?

仍是一人 : 投资原油期货要开通银期转账,就可以在银行卡和原油期货账户之间自由划拨期货资金。国内市场各方期盼已久,经证监会批准,上期所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经发布原油期货交易规则,投资者要做好准备。目前可以办理期货网上开户和期货手机开户,开户后能交易国内几十个期货品种。我国石油期货最重要的品种,中质含硫原油期货合约已经出台草案,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原油期货的合约内容。做原油期货要做好充足的入市准备,学好交易技巧。境内投资者可以使用人民币炒原油期货,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人民币或者美元,以及其他能源中心认可的资产或者外汇。我国能源中心已经发布12家境内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首批的4加境外保证金存管银行名单,更多的信息需关注能源中心最新公告。国内正规期货交易,资金安全有保障,有银行、期货公司、证监会和交易所共同监管资金安全,资金的存放和支取只有客户本人才能操作,有国家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多方监管,请放心投资。除在期货公司查询帐户情况以外,还可以通过证监会设立的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看期货账单。期货盈亏是由交易所直接结算,连期货公司都不能动用您的期货资金。如果你了解如何管理资金,把握合理的风险——报酬关系从事交易,你永远不会被市场三振出局。资金管理是个永恒的话题,许多投资者根据一定的风险报酬比例来制定相应的投资方案。比如重仓投资的交易者,经不起一点大的期货价格波动,否则就容易被扫地出门,浮动盈亏的变化较大,已使用资金的亏损比例将使重仓者无法承受而被迫止损!因此合理的仓位控制在交易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
11-07 16:49 2 回答

如何保证让期货利润最大化?

Clementine : 我们千万要遵守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和法律法规。期市无所不在的风险。你只要没有离开市场,即使赢利200%也只是暂时的。期货投资者办理开户后,要尽量做到100%盈利。期货市场风险无限,你的赢利只能说明眼前,不能说明以后都是盈利,多学习知识很有必要。我国原油期货即将在上期所下属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市,只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即将上市的原油期货才是正规交易。想做好期货要注意,之所以说100%是因为,这时可以撤出本金恢复到开始的投资状态,这样的话,本金不再有风险,只是赢利部分在搏杀,已经是一种了不起的胜利了。做期货可以提前定下目标为客户赢利100%后暂告一段落。尽管你不断在盈利、势头极好。建议提前设定一个100%的盈利目标,并以此和客户结算。设定盈利目标较时间目标为好。每个人都不是能永远保持良好状态的,你的心理、生理状况不仅是有周期的也是随情绪波动的。在大大盈利的情形下心态易起变化,谁也未能免俗。而经纪人的心态贵在冷静、平和,所以,在达到一定的盈利目标后及时了结对于心态的调节也是极为必要的。当然谁都想把事情做得更完美,买在最低卖在最高。但哪一点是最高和最低呢?办理原油期货开户后,我们在行情未走完之前是无法知道的,行情展开过程中我们只能估计某一点是最高或最低,也许估计对了,但这种偶然性超不过百分之几。如果按照这种可能出现的偶然性获利离场的话,就不知会以错过了多大的行情为代价了。反之,期货开户投资者在一个大的涨势中从最高点算,行情反走20%再获利离场。看似从理论上少获利20%——即盈利目标是此次行情的80%。但在一个强势中走出多大的行情才会有像样的回调呢?建议随时“让利”20%的潇洒心态而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赢利空间,总体算下来肯定是"得大于失"。
12-13 15:01 2 回答

原油期货软件怎么出入金?

李千风 : 期货软件怎么出入金?期货出入金如何操作,怎么用期货软件出入金?期货出入金时间段,期货出入金有哪些注意事项?期货开户后,可以通过交易软件出入金,也可以通过银行端出入金。原油期货开户后也是一样。目前常用的软件最多的为:文华财经赢顺云行情交易软件WH6高清版/澎博(博易大师)交易,门户版/金仕达V645交易软件等等,我们来看看这些软件怎么出入金。炒期货要注意,期货出入金时间段,期货出入金注意事项,国内期货日盘可以出入金,夜盘交易时间段只能入金不能出金。期货交易时间:09:00-10:15/10:30-11:30/13:30-15:00/夜盘:21:00-2:30;不同的期货品种夜盘收盘时间略有不同。期货出金时间:09:00-15:30期货入金时间:08:30-15:30/20:30-23:30。
10-09 13:34 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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