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对理财方式或者形式都有些误解,那么投资理财型保险要认清的误区有哪些?投资理财型保险要认清的四个误区是什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解答下这一问题,感兴趣的你也来一起了解和认识下吧~
一是保险代理人夸大预期年化收入,投保人轻信许诺。
部分保险代理人存在夸大产品预期年化收益、隐瞒风险的误导销售行为,往往口头对产品作出高预期年化收益的承诺,致使投保人对风险程度产生失误判断,一旦预期年化收益率不及预期或者发生亏损,即产生争议。然而投保人往往又不能证明,保险代理人进行了误导销售。而且由于合同条款对预期年化收益风险已经进行了说明,投保人而进行签字确认,致使纠纷发生后,投保人处于不利地位。
二是投保人认识错误,一味投保。
大多数投保人并不理解投资理财型保险。该类保险包括分红险、万能险、出资连结险,三类产品在预期年化收益方面具有不同特点。
分红险一般将上一年度保险公司可分配盈利的固定比例分配给客户;
万能险但除为投资者提供固定预期年化收益率外,还会视保险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不定额的分红。
投资连结险没有固定预期年化收益,完全取决于保险公司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状况,预期年化收益可能会很高,但也可能没有预期年化收益甚至亏损。一些投保人误认投资连结险等同于储蓄,可随时支取。
三是投保人盲目信任代理人,疏于保管证件。
该类保险产品保费相对较高,一旦投保人退保,保险公司退还的保险费也相对较高,这导致少数保险代理人超越权限代投保人退保以骗取保费。在审判实践中曾遇到这样的案例,保险代理人和投保人说需要更换新的保险合约,要求投保人将身份证等证件交于代理人,并要求投保人在空白委托书上签名,投保人基于对代理人的信任和防范意识的缺失,将证件等交于代理人。之后代理人凭借这些材料解除了保险合同,并将保险费据为己有。
四是投保人心存侥幸,不如实告知。
该类保险属人身保险,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升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部分投保人存在侥幸心理,在投保投资理财型保险时故意不如实通知;殊不知,被保险人假如在医院有就诊记录,保险公司往往能通过多种渠道查询到。
以上就是关于“投资理财型保险要认清的误区有哪些 投资理财型保险要认清的四个误区是什么”的问题解答,相信你已经有所认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前往Followme交易社区留言发帖哦~
免责申明:本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等内容)来自社区用户发布,本文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如有虚假信息或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告知,核实情况后我们将尽快更正或删除处理!
擅长该领域的回答者
- 小秘书
- 杜妙之
- Getlost
去提问
已解决 204068862个问题相关文章
擅长该领域的回答者
- 小秘书
- 杜妙之
- Getlost
去提问
已解决 204068862个问题相关问答